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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律師平常在做的事情,
就是解決問題,
那個問題往往是當事人自己搞出來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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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律師平常在做的事情,
就是解決問題,
那個問題往往是當事人自己搞出來的,
(比如改名為鮭魚,發現沒辦法改回來)
那律師的工作,
就是研究法條,看怎麼把這個問題解決掉,
小孩已經改名三次,不能改回來,
但姓名條例有一個規定
說跟爸爸姓名相同,可以改名,
那我們律師就會運用這個規定,
設計解決方案,
一個步驟一個步驟的把客戶問題解決掉。

也許有網友會說這是鑽法律漏洞,
其實不是,
每個法條都有它的目的,
律師做的,
還是在「法律允許」的範圍內把問題解決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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